各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4月25日和 5月2日,我市高明区先后发生了2例临床初步诊断为手足口病患儿的死亡病例。为切实做好我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死亡病例基本情况:
(一)病例情况:
患者一:占某某,男,1岁8月龄,居住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4月23日,患者无明显诱因发热,初步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4月25日,患者因持续发热2天在高明区人民医院收治入院治疗。入院检查手掌心、脚掌心有红色疱疹,口腔咽峡部见疱斑,咽部充血(++),临床初步诊断为手足口病,予以抗炎抗病毒等治疗。当天下午15时30分起,患者出现恶心、面色苍白、四肢发冷和肢端发绀等症状,17时50分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29日省疾控中心检测结果显示,患者的血液、脑脊液肠道病毒EV71核酸和柯萨奇病毒A16核酸均为阴性。患者为散居儿童,病前无外出史,无接触过类似症状体征的病例。
患者二:覃某某,男,1岁6月龄,居住高明区荷城街道扶丽新村。4月27日因发热、手足皮疹、咽部充血先后到高明区妇幼保健院、市一医院就诊,临床初步诊断为手足口病。5月2日早晨患者病情加重,7时30分到高明区妇幼保健院就诊,10时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患者有关标本经省疾控中心快速检测,高度怀疑由肠道病毒EV71感染引起,进一步检测工作仍在进行中。患者为散居儿童,病前无外出史。2名与其密切接触的儿童曾出现发热伴手、足部皮疹,目前该2名儿童正住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二)已采取的防控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事件发生后,我局及高明区委、区政府、区卫生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将情况报告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并及时向媒体和公众通报相关信息。市委书记林元和、市长陈云贤、副市长麦洁华等主要领导要求全市卫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控制疫情进展,落实好医疗救治、健康教育等工作。高明区卫生局、区政府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手足口病防控工作。5月2日下午,我局及省、市疾控中心领导、防疫和医疗专家赶赴高明区指导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部署下一步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措施。
2、明确诊断,提高医疗救治能力。疾控部门及时采集患者血液、脑脊液等标本送省疾控中心检测。我局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对疫情进行分析判断;同时派出市级专家小组,驻点高明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疾控中心,指导开展患者的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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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卫生部 | 写于:200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