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流程治理与职能治理之间应进行有效的联系与协作
除了流程治理将压缩职能治理的应用空间,还有一个题目就是两种治理模式在一个组织的治理领域中既不能存在重叠,也不能存在空缺。对于这个题目,本文给出的答案是在二者之间进行有效的联系与协作。这里的联系就是指在两种治理模式的主体之间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和行为制约机制,而协作的意思是指两种治理模式除了负责解决各自领域的题目之外,还需要联合起来共同应对一些比较复杂和陌生的题目,从而逼近组织治理所期看的和谐状态。通常情况下,当环境条件相对稳定时,随着组织学习经验的丰富和对组织内、外部环境熟悉的加深,流程治理的适用对象首先是基层的业务操纵职员,然后扩展至一般治理职员,最后还有可能向组织的中高层治理职员延伸,此时流程治理占据主要部分;当环境条件发生突变时,这种扩展和延伸将被打破,甚至连基层操纵职员的工作流程也需要重新思考和设计,此时职能治理占据主要部分。有关成功地将两种治理模式有机地结合使用并取得业绩突飞猛进的实际案例,在h团体案例研究的业务流程再造部分已得到了详尽的描绘,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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